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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网络管控模式构建

下载imtoken钱包地址 2023-05-17 07:37:31

概括

由于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去中心化、双向赎回等特点,由此产生的新型经济犯罪往往具有很大的经济犯罪隐患。 本文针对此类新型经济犯罪线索的发现和防范,着重介绍网络位置控制在打击虚拟货币经济犯罪中的应用。 通过对其必要性的分析,提出利用大数据技术,应用云计算服务,构建网络阵列控制平台,包括网络位置圈定、位置数据挖掘、管理、分析和判断等假设。 以期完善我国虚拟货币经济犯罪侦查防范体系,同时为公安机关有效打击虚拟货币经济犯罪提供理论研究和实践参考。在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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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认为是一种“天然”的犯罪工具。 在经济犯罪领域,虚拟货币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实施传统经济犯罪的新手段。 虚拟货币最重要的影响是它已经取代法定货币成为犯罪资金流向,以往常用的资金侦查、控制等侦查手段也陷入了“失败”的困境。 虽然以往的网络位置控制难以对付这种新型犯罪,但不可否认的是,位置控制仍然是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有效手段。 因此,有必要根据虚拟货币经济犯罪的特点构建网络位置控制模型,以应对日益严峻的虚拟货币经济犯罪形势。

1 大数据背景下的网络位置控制概述

阵地控制是打击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公安机关提高打击犯罪能力的重要侦查手段。 传统上讲,阵地控制是指充分利用明暗力量,对犯罪嫌疑人经常涉足、使用、容易作案的吃、住、行、购、娱等场所进行控制,以发现犯罪嫌疑人。 、侦查、控制 犯罪侦查的一项基础工作。 随着我国进入网络时代,网络犯罪越来越猖獗,侦查思维的概念也不断发展。 与此同时,传统位置控制的概念进一步延伸至网络空间。

网络位置管控主要是指网络安全部门和相关参与力量利用技术手段,对网络平台、网络信息监管、相关网络活动区域进行有效动态监管,全面掌握网络位置规律。犯罪活动和各种犯罪的发生。 同时,它是一种阵地控制模式泰达币涉及的违法犯罪,为在线侦查工作提供情报收集和研判依据。

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大量的网络经济犯罪往往伴随着网络经济犯罪的发生,表现出比传统经济犯罪更为多样化的形式。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性,将其用于经济犯罪。 由此产生的新型经济犯罪与以往的网络经济犯罪有很大区别。 因此,针对虚拟货币经济犯罪的网络位置控制应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重构。

2 虚拟货币经济犯罪网络管控的必要性

2.1 虚拟货币潜在犯罪风险高

虚拟货币的流通独立存在,不依附于任何国家。 它的交易是高度自由和匿名的。 它脱离了传统的中心化支付体系,往往失去了政府的有效监管。 因此,虚拟货币交易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经济犯罪。 . 从国内外公布的相关案例来看,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风险主要体现在洗钱、恐怖融资、偷税漏税、非法集资和传销等方面。 针对此类新型经济犯罪,需要开展网络阵列管控措施,实现及时预警,收集涉案线索。

2.1.1 洗钱风险

虚拟货币交易具有匿名、去中心化、双向赎回、交易不可逆等特点,消除了对银行等中间金融机构的依赖,实现点对点的金融交易。 它从诞生之日起就成为了一种“天生”的犯罪工具。 通过在洗钱过程中使用虚拟货币,犯罪组织可以更轻松地转移资金并逃避执法。 根据国外执法机构披露的“自由储备银行”、“丝绸之路”等虚拟货币交易商和发行商洗钱案件显示,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现已成为对虚拟货币的主要威胁。 . 的重要风险之一。 对此,虚拟货币引发的犯罪风险引起了包括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欧洲刑警组织在内的国际组织的高度关注。 就我国而言,近几年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不少境外电信诈骗团伙也会选择虚拟货币作为洗钱工具来套取赃款。 已知的常见手段包括建立基于Tether(USDT)的虚拟货币对标平台等,已对我国经济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2.1.2 恐怖主义融资风险

在某种程度上,虚拟货币同时具有支付工具和价值存储的功能。 因此,恐怖分子可能利用虚拟货币筹集、转移、储存和使用非法资金从事恐怖活动。 根据FATF发布的一份报告,执法机构发现一些恐怖组织在其网站上留下了虚拟货币钱包公钥,并公开号召其支持者使用比特币、Tether等虚拟货币进行捐款支持恐怖活动。 一些极端分子甚至在网上讨论如何使用虚拟货币在暗网上购买武器,并对其他对虚拟货币不太了解的极端分子进行宣传和技术培训。 此外,印度外交部表示,ISIS使用比特币来奖励杀戮和其他恐怖行为。 切断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一直是反恐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虚拟货币的出现无疑为恐怖组织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2.1.3 逃税风险

目前,对于虚拟货币是否应该征税以及如何征税,国际上仍存在较大争议。 根本原因在于各国对虚拟货币法律属性的定性存在差异。 对虚拟货币征税的法律前提是承认虚拟货币在本国的合法地位。 目前泰达币涉及的违法犯罪,虚拟货币在部分国家仅被定义为可以征税的虚拟商品,但大多数国家并未实际表态。 事实上,世界各国普遍没有设立集中管理机构对虚拟货币实施有效的税收监管。 虚拟货币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跨境转移资产、逃避政府税收监管的价值载体。 虽然目前有关利用虚拟货币偷税漏税的公开案件并未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利用虚拟货币偷税漏税犯罪的风险一直是全球执法部门普遍关注的问题。

2.1.4 非法集资和传销风险

不法分子可能利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工具进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以投资发行虚拟货币、开发比特币底层技术应用、利用虚拟货币等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为套利“搬砖”[4]。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拟货币的非法销售和流通,向非定向投资者公开募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非法销售代币券,非法发行证券,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犯罪活动。活动 。

此外,我国监管层面对虚拟货币的态度是坚决否定的。 201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多项文件应对虚拟货币乱象,同时强调相关违法犯罪风险。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互联网炒作风险的通知》。虚拟货币交易”,明确了打击刑事犯罪的范围。 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严厉打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 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稳定金融秩序。 二是严厉打击涉及虚拟货币的犯罪活动。 包括非法经营、金融诈骗、洗钱、赌博、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2.2 打击虚拟货币经济犯罪难度大

在以虚拟货币为基础的经济犯罪中,虚拟货币最重要的影响是它已经取代法定货币成为犯罪资金流,这给侦查和预防这一新型犯罪带来了极大障碍。 资金查控等以往常用的侦查技术和手段也陷入了“失败”的困境。 虚拟货币脱离现有的中心化支付系统,使得建立在银行交易数据基础上的互联网经济犯罪预警机制难以为继。 为此,面对当前以虚拟货币为基础的经济犯罪的严峻形势,我们不得不转变传统思维,甚至突破以往网络犯罪侦查的思维模式,创新侦查预防工作路径。

随着公众意识的提高和概念的普及,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犯罪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 究其原因:(1)虚拟货币相关法律监管体系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仍有待加强和扩大; (2)现有规范性文件中,缺乏对各个级别虚拟货币相关的内容定义。 同时,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解释尚未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建立有效对应,差异化特征尚未充分体现; (3)虚拟货币犯罪的侦查技术还处于初级阶段。 面对新的犯罪形势,能够有效协助办理此类案件,特别是侦查取证的创新技术还不够成熟。 由于虚拟货币运行在区块链网络上,具有去中心化、匿名化的特点,为公安机关在资金溯源分析、地址监控预警等链上侦查、溯源、取证等多方面提供了保障,和可视化的资金流动。 更高的检测技术要求。

3 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网络管控模式

施工路径分析

3.1 网络阵控虚拟货币经济犯罪工作思路

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形势严峻。 网络位置控制理念是建设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其统一和完善需要在长期过程中不断更新。 首先,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情报为导向的侦查思路,以信息化、情报化引导侦查工作,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多渠道获取有价值的线索和情况。 其次,深化大数据侦查思维需要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 为此,公安机关应加强侦查人员对大数据侦查思维的渗透。

3.1.1 坚持情报引导和侦查思维

在网络阵地控制中坚持情报制导侦察的思路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新型经济犯罪,公安机关仍要坚持以情报为导向的侦查思路,依托网络位置管控平台,及时获取情报,及时发现犯罪线索。 大数据时代,情报制导侦察的理论和实践不断丰富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情报制导侦察工作的整体效能。 与传统思维方式不同,数据智能思维更注重挖掘数据之间的关系,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因果关系分析,更注重数据的多个维度。 因此,侦查人员应从全局的角度把握网络位置控制。

3.1.2强化大数据调查思维

传统的例行网络巡检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网络监管的需要。 目前,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面对互联网海量数据,传统的依赖人工的网络持仓模式将难以为继。 对此,侦查人员应转变侦查工作思路,从大数据侦查思维入手,运用云计算等大数据手段,对网络位置数据进行综合探查分析。 同时,大数据思维的转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优化警务资源配置,从释放更多警力参与后期情报研判,实现物尽其用。警方,并最大程度地处于最后的研判阶段。 情报的准确性,从而提升整体打击效能。

3.2 虚拟货币经济犯罪网络阵列管控平台建设设想

构建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网络定位管控平台,首先应明确网络定位这一新型经济犯罪的范围。此外,平台运营模块应包括网络定位数据采集、管理和管理三个部分。分析判断

3.2.1 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网络阵地范围

虚拟货币兑换和钱包软件。 常见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和钱包软件是防范虚拟货币经济犯罪最重要的网络阵地。 常见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包括Coinbase、币安(Binance)、火币(Huobi)、Okex等主流大型交易所,钱包软件包括ImToken、Token Pocket等,作为传统网络仓位的延伸,这类新的应运而生。经济 在线犯罪前沿。 大多数参与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的犯罪分子最终都需要提取现金。 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和便捷,不法分子往往通过主流交易所或钱包提现。 主流交易所通常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且大多有完善的配合公安机关取证的程序。 因此,以此为界,可以及早获得有价值的犯罪情报和线索。

主流社交网站和论坛社区。 随着我国移动社交媒体行业的蓬勃发展,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知乎和各大网络论坛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交流和传播信息的媒体空前丰富。 人们可以通过各大平台获取信息或交流意见。 在获得极大便利的同时,由于这些平台大多不规范或存在漏洞,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传播不良信息、交流犯罪经验、招募犯罪团伙成员的媒介。 . 根据虚拟货币经济犯罪相关信息特点,对重点部位进行联网巡查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打击、防犯罪。

3.2.2 虚拟货币网络阵列控制平台运行模式

为防范和打击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应建立网络前置管控平台。 该平台既要充分吸收现有网络前端控制平台的优势和特点,又要充分结合虚拟货币经济犯罪的特点。 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搭建起有效的网络定位管控平台,才能有效应对这种新型经济犯罪,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

(1)利用大数据进行网络仓位的数据采集和挖掘

首先,虚拟货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每一笔交易都会公开透明地记录在区块中。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所和钱包软件网仓,公安机关可以构建基于链上数据的虚拟货币追踪平台,将各公链的所有节点接入该平台,实现对虚拟货币资金流向的全面监控。

二是对主要主流网络社交媒体,地方公安机关可在辖区内建立常态化的动态监控体系。 由经侦部门牵头,会同网安部门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网络阵地主要包括各大主流开放社交媒体(如:微博、抖音、知乎等)和各类网络集体聊天场所(如微信群、QQ群等)。 监测内容包括“区块链”、“去中心化”、“高收益”等相关非法集资标语中的高频词。 此外,钱包地址在社交网络中的出现可能与犯罪活动密切相关。 利用大数据技术爬取相关敏感数据,收集和挖掘关键信息。

(2) 利用大数据进行网络位置数据管理

鉴于基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犯罪活动包含大量链上数据,在线侦查岗位管控过程中往往会收集到大量数据。 这在满足大数据价值应用标准的同时,也带来了海量数据如何存储的问题。 目前,分布式文件系统被普遍用于数据存储。 从相关存储管理系统的特点来看,公安机关在管控网络仓位过程中,基于安全稳定的考虑,应建立独立的“云存储”数据存储系统。 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模块:大型数据库、数据分类仓库、数据清洗、数据转换(将网络数据或语言转换成可读智能)。 分布式文件系统的应用可以有效满足公链海量数据和存储需求,为后续高质量研判打下坚实基础。

(3)利用大数据分析判断网络位置数据

网络位置控制挖掘的大部分数据都已经编码。 这使得网络数据分析在概念上仍然遵循传统方法,但分析的数据总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数据分析和判断。 系统抓取的数据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筛选分析,分析结果直接与不同级别风险区域的数据库进行比对,同时清洗无用数据。 网络情报点分析是情报分析最重要的环节,也是直接依赖大数据技术的关键环节。 具体分析可以分为两个步骤,即对所有待分析信息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针对链上数据全节点接入获取的海量虚拟货币交易记录,可利用现有的类犯罪资金交易模型对交易记录进行比对分析,对可疑交易进行风险评估。 最后,通过云计算技术的应用,将最终的分析判断结果以可视化方式呈现,并传递给侦查机关。 针对高频词、公钥等敏感信息,采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清洗判断。 最后结合时间、频次和具体内容,人工判断形成线索材料,移送经侦部门具体分析。

结语

在以虚拟货币为基础的经济犯罪中,应用虚拟货币最重要的影响是它取代了法定货币成为犯罪资金流,这给侦查和预防这一新型犯罪带来了极大障碍。 针对此类新型经济犯罪的网络空间管控也应区别于以往的网络空间管控。 对此,进行网络空间管控的第一步应该是重构网络的构成,通过公链各节点的数据接入,构建公安机关。 自有虚拟货币资金追溯系统。 通过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服务实现对可疑交易和可疑公钥地址的抓取,结合主流社交媒体抓取的敏感信息,与之碰撞,寻找犯罪线索。 构建有效的虚拟货币经济犯罪网络位置管控平台,是我国虚拟货币经济犯罪防控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将此类犯罪活动控制在发展初期,坚决防止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转移,保护我国区块链产业健康发展,防止以虚拟货币为基础的经济犯罪活动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2年第10期